亂丟煙蒂釀汽車火警 高雄市鳳山警迅速追查涉案男子依法送辦

 【記者張永漢/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南成派出所於115年5月20日3時49分許接獲報案,指稱鳳山區保南一路與寶陽路口有停放路旁之自小客車起火燃燒,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協助管制交通,並配合消防人員迅速撲滅火勢,現場無人員傷亡,惟後方一部廂型車前保險桿遭波及燒焦。

  警方表示,最先發現火勢的是騎機車經過之謝姓女子(28歲),其發現停放路旁之自小客車後車廂呈開啟狀態且冒出火煙後,立即報案處理,成功避免火勢進一步擴大延燒。

  警方調閱現場及周邊監視器畫面後發現,案發前有一名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靠近該車,不久後車輛即開始冒煙起火,警方隨即沿線追查並迅速鎖定29歲劉姓男子到案說明。

  經警方調查,劉男供稱當時因尿急停車抽菸,離開前隨手將未熄滅煙蒂丟入開啟狀態之報廢車後車廂內,未料竟引發火勢。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函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呼籲民眾切勿隨意丟棄未熄滅菸蒂,以免因一時疏忽引發火災,危害公共安全及他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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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永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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