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蕭秀貞/高雄報導】針對網傳有機車騎士於明誠三路道路上駕駛機車時,未依規定戴安全帽且違規附載乘客一案,鼓山分局目前雖未接獲相關報案,然經審視網路流傳之影像,分局已主動介入查處。
鼓山分局龍華所副所長陳家偉指出,經主動查證該名駕駛人之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以及同條項第5項「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將分別面臨新臺幣500元及600元之罰鍰。鼓山分局將依據現有事證,通知該名駕駛人到案說明並依法舉發;另針對孩童疑似未受妥適照護之部分,警方亦將主動通報社政等相關權責單位介入,進行後續之關懷與評估。
鼓山分局呼籲,民眾駕駛機車應嚴格遵守交通安全規則,除自身與乘客均需正確配戴安全帽外,附載人員亦應符合相關法規,切勿貪圖一時方便而將孩童置於險境。警方將持續加強各項交通違規之稽查與取締,以維護廣大用路人及孩童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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