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蕭秀貞/高雄報導】115年10月1日23時許,鼓山分局龍華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行經鼓山區慶豐街與華豐街口時,發現一名簡姓女子(39歲)騎乘普通重型機車違規紅燈右轉,隨後行經華豐街左轉裕誠路時,又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員警見狀立即上前攔查。
龍華派出所所長洪子棠指出,盤查過程中,發現簡女神情緊張、注意力不集中,且身上散發疑似毒品氣味,面對員警詢問時更主動表示自己「已經戒毒」,惟警方察覺其言行有異,遂依法對其實施唾液毒品檢測,結果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另簡女涉毒駕、無照駕駛、未依規定使用燈光、紅燈右轉等交通違規部分均依法舉發,最高可處新臺幣131,400元罰鍰。
鼓山分局呼籲,毒品不僅危害個人身心,更會影響駕駛人判斷力及反應能力,切勿抱持僥倖心態施用毒品駕車上路,以免發生意外、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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