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88交流道小貨車散落貨物 警方通知車主到案釐清相關責任

【記者朱國維/高雄報導】有關網傳台88交流道小貨車散落貨物一案,經查林園分局於115年9月5日18時16分許接獲相關報案,惟掉落貨物之車輛已離去,警方後續通知相關單位到場清除,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林園分隊小隊長張簡士賢指出,一輛小貨車載運圓桌,疑因未妥善綑綁、固定,行駛途中不慎掉落,後方41歲黃姓自小客車駕駛反應不及發生擦撞。黃姓駕駛後續自行前往交通分隊報案,警方已完成受理程序,並將通知小貨車車主到案釐清相關責任。

林園分局呼籲,駕駛人載送貨物上路前,務必檢查貨物是否妥善綑綁、固定,避免貨物飛散、脫落或掉落,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裝載貨物未依規定捆紮、覆蓋,或未採取其他防止貨物飛散、脫落、掉落等措施,可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

記者朱國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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