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蕭秀貞/高雄報導】有關網傳影片指出,鼓山區鼓山一路與臨海新路口有兩機車違規情事,鼓山分局獲悉後高度重視,雖未接獲民眾相關報案,仍第一時間主動介入調查,以維護轄區交通秩序與用路人安全。
鼓山分局新濱派出所副所長李孟倫,經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確認,於10月9日16時許,兩輛機車駕駛人行經上述路段時,連續出現多項違規行為,並拒絕接受義交指揮停車。警方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舉發,包含第45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第60條第2項第1款「不服從...交通指揮」、第31條第5項「機車附載人員未依規定」以及第31條第6項「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等違規事項,合併最高共可處新臺幣4,700元罰鍰,鼓山分局將依規定製單舉發。
鼓山分局呼籲,駕駛人騎乘機車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並確實依規定配戴安全帽與遵守乘載限制,切勿心存僥倖違規行駛。警方將持續針對各項交通違規行為加強取締,以保障所有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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