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山分局發布自行車牽引點滴架 警方可依事證舉發

【記者朱國維/高雄報導】鼓山分局龍華派出所所長洪子棠指出,有關網傳美術東四路有慢車駕駛以手持方式牽引點滴架騎乘自行車,目前未接獲相關報案,經初步檢視影片內容,該慢車騎士已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1項4款:其他危險方式駕車,最高可處新臺幣1200元罰鍰,警方可依據現有事證製單舉發。

鼓山分局呼籲,駕駛車輛時請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定,以確保自身與他人用路安全,以免發生交通事故或受罰。

記者朱國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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