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鴛鴦跨彰雲嘉南販毒 南市刑大溯源追查逮2嫌

【記者朱國維/綜合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於114年10月間破獲販毒案件後,經持續向上溯源,查知家住雲林之沈姓女子夥同住嘉義之鄭姓男友,在彰雲嘉南地區販賣第一、二級毒品牟取不法利益,販毒網絡遍及多縣市。

 案經專案小組報請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歷經長時間跨縣市跟監蒐證,逐步掌握沈、鄭2嫌行蹤,於115年2月持拘票及搜索票,在嘉義市西區順利將2嫌逮捕到案。現場起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毛重36.26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毛重13.96公克)、依托咪酯煙油(毛重415.66公克)、依托咪酯煙彈5顆、霧化器及現金新臺幣31萬元等。全案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南市刑大偵八隊代理隊長許榮芬案件說明,經查,沈、鄭2嫌販毒範圍遍及雲嘉南及彰化地區,遭多個檢警單位同步關注,為規避查緝,經常更換租賃車輛,並隨機入住各地Motel及旅館,刻意增加追查難度。專案小組鍥而不捨,透過調閱監視器影像並結合資料庫比對分析,最終成功鎖定目標,順利將2嫌查緝到案,從上游瓦解毒品供應鏈,有效阻斷毒品流通。

 許榮芬指出,沈姓女子於1月底才遭查獲持有大量毒品,惟交保後短短幾日內,即再度取得海洛因、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等毒品,與鄭男一同藏匿於嘉義市西區避風頭,未料事隔數日即遭臺南警方再度查獲,難逃法網。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李宏倫表示,警方對毒品犯罪採取「零容忍」立場,未來將持續強化毒品查緝能量,深化溯源偵辦作為,防堵毒品流入市面,全力守護市民健康與安全,打造無毒、安心的宜居城市。

記者朱國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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