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路二段、大寮路口交通事故 警查出酒駕依法偵辦
【記者蕭秀貞/高雄報導】林園分局於115年7月21日22時31分,接獲報案在大寮區光明路與大寮路口有車禍發生,大寮所及交通分隊員警立即到場處理,疏導交通。
大寮分駐所副所長陳安迪指出,現場為47歲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光明路二段北往南直行,至肇事地點時自撞路旁店家,現場無人受傷,陳男經酒精、毒品測試,發現酒測值超標,未驗出毒品反應,全案依公共危險罪依法偵辦。
林園分局呼籲民眾,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酒後找代駕、勿心存僥倖,飲酒駕車害人害己,以維護交通安全,營造良善交通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