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繳銷」、「報廢」免跑監理所!

【記者莊文/高雄報導】為提供民眾更完善的便捷服務,公路總局在監理服務網推出車牌報廢繳銷線上服務囉!即日起,各式機車、自用小型車「繳銷」或「報廢」,只須至「監理服務網」線上登記,10日內將車牌寄回監理所(站)就可完成!

    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依據道安規則第30條第4項規定:「報廢之汽車,不得再行申請登記檢驗領照使用」,也就是說,您的愛車一旦辦理報廢登記完成,將無法再重新領牌使用!所以,若該車只是暫時不使用,日後還有領牌使用的可能性,建議先辦理「繳銷」;而如果確定車體已不堪使用、無重新領牌的可能,則辦理「報廢」。不論是辦理繳銷還是報廢,無牌照的汽(機)車皆不可再行駛於道路,或停置在道路停車格喔!

    而於線上申辦登記完成後,系統會自動寄送報廢證明,供車主留存或申請廢車回收獎勵金用;至於車體部分,車主可另洽環保局回收專線0800085717。

 

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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