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國維/高雄報導】新興分局五福二所警組攔查違規車輛,盤查駕駛為高雄地檢發佈之傷害通緝,盤查時通緝犯嫌主動交付K盤兩個、毒品咖啡包8包,全案依傷害通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毒駕公共危險罪偵辦。
五福二所警組警員吳明蒼於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與福建街口見駕駛人林男(30歲)駛自小客車BFZ-1386號右轉時未先駛入外側車道遂上前攔查。查證身分過程中警方發現林嫌係高雄地檢於114/06/10發佈之傷害通緝。於逮捕時林嫌主動於車內取出毒品咖啡包8包(總毛重23.12公克)及K盤2個(內含刮卡各1張)交付予警方,並坦承用毒不諱。另林嫌駕車行徑,待採尿結果釋明後另案依毒駕公共危險罪函送偵辦。全案依傷害通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及毒駕公共危險罪偵辦。
新興分局呼籲,民眾如有觸法遭起訴、判刑,或因司法案件收到法院或地檢署傳票,應依指定時間於期限內到案說明,避免聯繫不上而遭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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