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秀貞/高雄報導】三民第一分局12月10日10時37分接獲報案,三民區中庸街與中庸街11巷口發生車禍,轄區三民所立即趕往現場查處、協助管制疏導交通,並通報交通分隊到場測繪。
三民所副所長楊博順說明,洪男(41歲)駕駛自小客車沿自強一路207巷東向西方向直行,方男(27歲)駕駛機車沿中庸街南向北直行,行經至上揭無號誌路口時,雙方發生碰撞,造成方男疑似右腿骨折,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送往大同醫院救護。雙方酒測值為0mg/l,初步肇因研判疑為洪男行經無號誌路口設有停標字而未依規定停讓,及方男行經該處未注意車前狀況,詳細肇因尚待交通警察大隊進一步審查分析。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用路人行經無號誌路口應依標誌標線停車或減速慢行,主線道車輛則應減速接近路口、小心通過,同時均應注意前方人、車路況,切勿貿然通過,以確保他人與自身用路安全,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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