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國維/高雄報導】三民第一分局十全所副所長劉滌吾說明,有關網路社群影片自行車交通違規行為,已循線通知該自行車騎士劉女(42歲)到案說明並予以開單告發,另同時教育宣導渠正確用路觀念,以維護交通安全。
副所長劉滌吾指出,並未接獲自行車交通違規報案紀錄,案係於4月11日17時19分,三民區十全一路及山東街口,影片中自行車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第1項第1款「慢車駕駛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可處新台幣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及同條項第5款「慢車駕駛人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可處新台幣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自行車在道路交通法規中屬於慢車,一樣必須遵守交通標誌、標線和號誌的指示,呼籲民眾騎自行車務必遵循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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