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秀貞/高雄報導】113年9月28日23時28分許,前鎮分局一心派出所所長李宗翰、巡佐張簡慶一、警員林廣恩、雲少彥於前鎮區中華五路939巷口金鞏橋上,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發現一名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該處,惟見警方在前方執行路檢,旋即將車輛駛向路邊,形跡可疑,遂前往將其攔下盤查,警方在與該名45歲吳姓男子交談時,查覺吳男身上有濃濃酒味,便進一步進行酒精濃度檢測。
警方以酒測器施以呼氣濃度測定,測定後酒測值果然超過法定標準。雖然吳男稱只是剛剛在與朋友聚餐時喝了3瓶500cc的罐裝啤酒,但全案於警詢後仍將張男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
前鎮警分局長洪榮敏呼籲,若有飲酒或飲用含酒精成分飲料,切勿騎車或開車,亦不要心存僥倖心態駕車,以免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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