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分局文山所說明賣場糾紛案
【記者朱國維/高雄報導】8月3日16時,鳳山分局文山派出所接獲轄區某賣場有糾紛案,警方到場了解,當事人朱男(67歲)向警方報稱:不久前因將空紙箱放在座位旁,突遭一女子責備並因而起口角糾紛,女子後以腳踢朱男後離去。
文山所副所長黃麟翔指出, 朱男表示未受傷,目前暫不提告,本分局已調閱監視器已鎖定施暴行人為謝女(60歲),將通知其到案說明,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加暴行於人,處新臺幣1萬8000元以下罰鍰」函請裁處。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以理性態度溝通,並循平和處理的合法方式解決,或儘速通知警方到場協助處理,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遭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