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衝突,雙方暴力滋擾,雙雙入警局偵辦

【記者張永漢/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哈爾濱所巡邏警網於11月12日13時55分許接獲盧男(25歲)攔車報案,稱在三民區哈爾濱街290號前與胡男(28歲)發生糾紛,員警當下發現盧男手持球棒,立即查扣球棒,並立即循線於附近公園查獲胡男,同時查扣西瓜刀1把,全案依恐嚇、傷害等罪嫌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

         經了解,胡男與盧男於11月12日清晨在新興區酒吧飲酒時發生不愉快,胡男心生不滿又於當天下午前去找盧男理論;胡男手持球棒,雙方發生扭打後球棒遭盧男奪下,胡男又返回自小客車上拿西瓜刀,惟適遇本分局哈爾濱所巡邏車巡邏,胡男見狀趕緊跑離現場,盧男則向巡邏車報案。員警獲報後立即在案發現場的周邊展開搜尋,循線在附近公園查獲胡男,並於公園角落起獲西瓜刀1把。

         盧男右膝於扭打時輕微擦傷,盧男對胡男提出刑法傷害、恐嚇罪告訴,全案胡男依刑法恐嚇、傷害等罪嫌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另雙方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移請裁處。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民眾面對爭執應保持冷靜,以理性態度面對,切勿僅因一時氣憤而滋事觸法。警方對於暴力滋擾行為,絕對是採取零容忍之態度,不容有重大違法脫序行為發生,勢必展現公權力迅速將滋事份子依法究辦,以有效確保轄區治安平穩。

(圖/高雄市三民一分局)

#p1

▲黑衣肇事者盧男

#p2

▲白衣肇事者胡男 

張永漢
66

新聞熱訊

聯絡我們
中華時報總社

社址: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三段170巷15號

02-29863178

高雄分社

社址:鳳山區中山東路136巷84號

0908328382 蕭小姐

x7875637@hotmail.com 社長投訴信箱

瀏覽人次:2769442
特派/ 記者/ 專欄

版權說明 Copyright © 2022 中華時報電子報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權所有
平台提供 南台灣產學聯合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