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分局新甲所長吳建銘說明交通事故案
【記者蕭秀貞/高雄報導】鳳山分局新甲所 114年6月23日9時許獲報在鳳山區武慶二路,歐男(61歲)駕駛自小貨車從加油站駛出左轉時,與沿武慶二路(南向北)騎乘重機車直行之翁男(19歲)發生碰撞肇事。歐男未受傷,翁男手、腳擦挫傷,送國軍高雄總醫院救治,無大礙,當事人酒測值均為0。
新甲所長吳建銘說明,初步肇事原因研判,為歐男跨越雙黃線,違反道交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處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詳細肇事原因仍需交大判定。
鳳山分局呼籲,駕駛行車上路,應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行車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