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國維/高雄報導】三民第一分局4月20日23時43分接獲報案,在三民區遼寧二街與重慶街口發生交通事故,轄區哈爾濱所立即趕往協助管制疏導交通,並通報交通分隊到場測繪。
哈爾濱所副所長陳勇旭說明,顧男(20歲)駕駛自小客車沿遼寧二街西往東行駛,連男(35歲)駕駛自小客車沿重慶街南往北行駛,雙方行經上揭肇事路口發生碰撞,導致顧男自小客車側翻,並波及路旁2戶民宅花盆,所幸雙方並無受傷,未送醫。2方駕駛酒測值為0,無酒駕情事。初步研判肇因為行經無號誌路口,左方車(顧男)未禮讓右方車(連男),詳細肇因仍須待交通大隊分析鑑定。
依據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車道數相同且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時,「左方車」應禮讓「右方車」先行。三民第一分局呼籲,行經無號誌路口,請依照規定暫停禮讓行駛,以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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