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秀貞/高雄報導】苓雅分局於12月11日17時許接獲通報糾紛,警方立即啟動快打部隊趕抵現場。經瞭解,趙男(53歲)與另一方許女(29歲)及呂男(29歲)皆為攤販客人,趙男因停車問題與攤販爭執,許女2人為攤販打抱不平而與趙男產生口角,衍生肢體糾紛。
成功路派出所所長林明龍說明,警方立即到場將雙方帶回偵辦,趙男對許女等2人提出傷害、恐嚇告訴;許女等2人對趙男提出傷害、妨害名譽告訴,警詢後,3人分別依刑法傷害、恐嚇及妨害名譽等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苓雅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以理性平和的態度溝通處理,並循合法方式解決,或儘速通知警方到場協助處理,切勿罔顧自身及他人安全,訴諸違法手段而觸法遭送辦!本分局針對不法行為,絕對嚴正執法,以維社會治安,保護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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