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員將顧客發票存入自身載具 涉嫌業務侵占罪

【記者蕭秀貞/高雄報導】民眾在《Dcard》PO文表示,113年3月22日到高雄小港區一間中油加油站加油,當天是一名男姓加油員幫忙服務,自己使用發票載具,但直到3月26日雲端發票都沒有入帳,只收到會員點數。經民眾打電話到加油站詢問,加油站自行清查後坦承該加油員將民眾雲端發票存入自已載具內。

小港分局小港派出所所長陳宗靖指出,案經今(5)月5日社群媒體披露後,警方主動連繫被害人劉小姐至轄區派出所報案,並迅速展開調查,經查該加油站離職員工(張姓男子、28歲),自112年12月至113年4月15日遭公司解職前,利用顧客加完油付帳後,未將發票存入顧客所提供之載具,卻意圖自己不法之所有而將顧客發票存入自己載具內,警方已主動通知涉案張姓男子到案說明𨤳清,並 將持續擴大清查其餘被害人之身分,全案將依涉嫌侵占罪函送臺灣高雄地方檢署偵辦。 

記者蕭秀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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