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煒淂/高雄報導】113年2月19日15時,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接獲鳳山區瑞隆東路有男子疑遭利器劃傷,員警趕赴現場先將雙腳小腿遭利器劃傷的王姓男子(27歲)送醫。
偵查隊長黃錦富說明,員警在現場見一自小客正要離去,攔查後發現車上曹男(20歲)、汪男(22歲)、陳男(未成年)、梁女(18歲)等4人為涉嫌人,當場帶回所釐清,並在附近水溝蓋發現水果刀,另在傷者王男所駕駛之車內查獲26包毒品,初步了解為王男與曹嫌因毒品交易價金問題引發糾紛,曹男見狀持水果刀刺傷王男兩隻小腿,王男經送醫醫治後無生命危險,員警詢問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與傷害案偵辦,分局持續擴大偵辦追查毒品來源。
鳳山警方將加強查緝毒品案件,全面嚴正執法,以淨化治安,安定社會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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