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糾紛互提傷害告訴 警依法移送法辦

【記者朱國維/高雄報導】鳳山分局新甲所所長許江坪說明,21日0時許接獲報案稱鳳山區新富路之卡拉OK內有糾紛,甲方潘男等4人及乙方潘男等3人,互提傷害告訴,警詢後依法將七人依傷害罪嫌移送法辦。

 所長許江坪指出,到場了解為甲方潘男(52歲)、王男(63歲)、陳女(52歲)、潘女(44歲)等4名客人,及乙方潘男(48歲)、廖男(54歲)、劉男(58歲)等3人,雙方互不認識,然因酒後甲方王男一人前往乙方那桌敬酒引發口角而起糾紛,甲方客人潘男等4人與乙方之潘男等3人徒手互毆,導致甲方其中王男(63歲)、陳女(52歲)兩人分別頭部、鼻子擦挫受傷,經送往長庚醫院檢查後無大礙;另乙方潘男腳部擦傷、廖男頭部暈眩,未送醫治療無大礙。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以理性態度溝通,並循平和處理的合法方式解決,或儘速通知警方到場協助處理,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遭法辦。

記者朱國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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