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秀貞/高雄報導】三民第一分局於9月22日16時30分許,接獲報案三民區瀋陽街某通訊行遭人潑漆,分局獲報後立即派遣轄區十全所前往查處。
經調查,通訊行員工張男(31歲)與蔡嫌(21歲)有金錢借貸關係,蔡嫌不滿張男避不見面,一時氣憤,遂前往其工作之通訊行潑漆,造成店面鐵捲門、地板、門柱遭毀損,分局獲報後立即以車追人,火速於案發5小時(21時30分)在其租屋處查獲蔡嫌到案。豈料蔡嫌製作筆錄完後,又於今(23)日凌晨2時40分駕駛自小客車返回,以倒車方式撞通訊行大門,造成大門凹陷、玻璃毀損。分局立即將蔡嫌拘提到案,全案依恐嚇、毀損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遇有糾紛,應理性處理,循正當法律途徑解決,絕不可使用非法方式,一時的衝動或不理性的舉動都會因而誤觸法網,警方必定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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