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內警迅速處置交通事故 籲駕駛遵守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記者朱國維/高雄報導】昨(15)日22時28分,湖內分局湖街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於高雄市湖內區中山路一段110號前北上車道發生交通事故。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處理。

湖街派出所所長張鈞凱指出,肇事車輛為由石姓男子(50歲)駕駛重機車,39歲吳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依據現場跡證研判,雙方於事故地點內側車道發生撞擊。事故造成雙方駕駛皆受傷,重機車駕駛石男傷勢嚴重、現場無意識,由119救護人員送往高雄秀傳醫院急救,因傷勢嚴重,於23時31分宣告急救無效;另自小客車駕駛吳女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由119救護人員送往臺南市立成大醫院治療,詳細肇事原因,將送請高雄市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

湖內分局呼籲,駕駛人行車應確實遵守交通規則,進行迴轉或轉向時,務必先行暫停,確認無來車且安全無虞後再行動作;同時行駛中應隨時注意前方道路狀況,保持防禦駕駛觀念。避免因一時疏忽造成事故,危及自身與他人安全,共同維護交通秩序與用路安全。

記者朱國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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