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國維/高雄報導】左營分局文自派出所警員黃煒翔於113年10月9日19時許擔服交整勤務,發現一部路過之自小客車牌有異,立即上前實施盤查。
員警一查之下,赫然發現該車牌號碼「AUY-0261」並無建檔資料,拆下後檢視背面,也缺乏防偽雷射雕刻,顯見係偽造車牌,遂當場將駕駛之43歲蔡男以涉嫌違反刑法216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現行犯逮補,詢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另也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3款「汽車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之規定,處罰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
左營分局表示,懸掛假牌號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亦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呼籲駕駛人勿心存僥倖。
版權說明
Copyright © 2022 中華時報電子報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權所有
平台提供 南台灣產學聯合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