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秀貞/高雄報導】林園分局於113年10月22日7時55分接獲通報,在大寮區市道188號與光明路口有車禍發生,大寮所及交通分隊員警立即到場處理,疏導交通。
林園分局大寮分駐所所長陳俊浤指出,現場為一大貨車沿市道188線東往西行駛,至事故地點時因車斗未收,撞擊交通號誌,所幸無人受傷,而該車輛肇事後逕行駛離,警方目前已鎖定肇事車輛,將迅速通知肇事駕駛到案說明,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掣單,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現場交通號誌警方已通報交通局維修,林園分局呼籲,行車前應檢查車輛狀況,路上遇有交通事故,應立即報案由警方到場處理,避免違法及發生紛爭,以共同維護良好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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