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房東涉未經同意帶人入屋 岡山警依法受理偵辦

【記者蕭秀貞/高雄報導】岡山分局於本月5日16時許接獲民眾盧姓男子報案,稱其位於岡山區仁壽路之住處,在租約未到期內,房東未經允許即帶同房仲業者進入屋內及周邊查看。盧民自行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相關影像,認為已涉及侵入住宅情事,遂向警方提出告訴。

 前峰所副所長陳敏榮說明,警方受理後隨即展開調查,主動通知薛姓房東到案說明,並蒐集相關證據佐證案情,全案依涉嫌違反《刑法》侵入住宅罪,函請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岡山分局表示,將持續秉持依法行政與保障民眾居住安全原則,積極偵處類似案件,確保人民安居權益不受侵害

記者蕭秀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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