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國維/高雄報導】針對網傳「高雄有騎士不慎掉落大筆現金」影片,引發社會關注,鳳山分局文山派出所所長何佳龍今(17)日表示,該事件發生於6月16日下午2時29分,地點位於青年路二段與文教路口,一名機車騎士疑似於行駛途中掉落財物。
警方經調閱勤務紀錄與監視畫面,證實事發當時並未接獲民眾報案,也尚未有失主或撿拾人至派出所登記相關遺失或拾得事項,後續將持續掌握動態,並呼籲若有拾獲現金者,應依規定主動送交警方,以維護社會信任與誠信原則。
何佳龍指出,若撿拾他人遺失財物未歸還,恐涉刑法第336條侵占遺失物罪,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呼籲民眾遇有遺失或撿拾財物情形,應立即報警或至就近派出所協助處理,共同建立正向的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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