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營分局說明男子偷拍裙底風光案

【記者蕭秀貞/高雄報導】今(21)日18時許警方接獲民眾報案,目擊百貨公司有偷拍行為,轄區員警立即趕到場。

  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所長李秀玲說明,警方到場時依目擊者指認偷拍裙底風光男子為游嫌(80年次),游嫌拒絕警方盤查逃逸,員警現場依警職法以腕力實施壓制,經帶返所調查,確定相機內存有偷拍內容後宣告三項權利逮補。有關被害人身分,警方將調閱監視影像釐清,全案游嫌依妨害秘密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左營分局呼籲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已觸犯刑法第315-1條妨害秘密罪行,勿因一時私慾而留下刑事紀錄前科,以免後悔莫及。

記者蕭秀貞
112

新聞熱訊

聯絡我們
中華時報總社

社址: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三段170巷15號

02-29863178

高雄分社

社址:鳳山區中山東路136巷84號

0908328382 蕭小姐

x7875637@hotmail.com 社長投訴信箱

瀏覽人次:3443907
特派/ 記者/ 專欄

版權說明 Copyright © 2022 中華時報電子報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權所有
平台提供 南台灣產學聯合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