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秀貞/高雄報導】經查該外籍女學生於114年4月28日0時許搭乘捷運,下車後隨身包包(相機1台及相關證件等物品)遺留於車廂座位上,於114年5月5日16時許至本局捷運警察隊提告侵占案,小港分局受理該隊移轉案後,將通知涉案人到案說明釐清並依法究辦。
小港分局偵查隊隊長陳建成指出,有關外籍女學生遺失物品一案,分局目前無監視器之影像,為利案件偵處及釐清案情,將另行文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調閱。
提供您的電子信箱就可以訂閱我們的電子報
社址: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三段170巷15號
02-29863178
社址:鳳山區中山東路136巷84號
0908328382 蕭小姐
x7875637@hotmail.com 社長投訴信箱
版權說明 Copyright © 2022 中華時報電子報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權所有平台提供 南台灣產學聯合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