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遭檢舉交通違規心生不滿 持棒恐嚇遭湖內警送辦

 【記者張永漢/高雄報導】 115年2月16日17時許,警方接獲報案,指高雄市路竹區中山路712巷弄發生糾紛案件。

        經了解,違規人於當日上午因違規停車遭人檢舉,疑心生不滿,於當日下午將車輛逆向停放在報案人車前,質問是否為檢舉人。

過程中報案人稱對方情緒激動,揮舞球棒並口出三字經及「你給我注意一點」等語,致報案人心生畏懼,遂至派出所報案並提出恐嚇及妨害名譽告訴。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受理後,已依規定製作雙方筆錄,並將全案函請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湖內分局呼籲,民眾如遇糾紛應循合法管道理性處理,切勿以暴力或言語恐嚇方式解決爭端,以免觸法。警方對於任何危害他人安全之行為,均將依法究辦,以維護社會秩序與民眾安全。

 

 
69

新聞熱訊

聯絡我們
中華時報總社

社址: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三段170巷15號

02-29863178

高雄分社

社址:鳳山區中山東路136巷84號

0908328382 蕭小姐

x7875637@hotmail.com 社長投訴信箱

瀏覽人次:6081703
特派/ 記者/ 專欄

版權說明 Copyright © 2022 中華時報電子報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權所有
平台提供 南台灣產學聯合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