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開車釀自撞 楠梓警依法送辦強調酒駕零容忍

【記者蕭秀貞/高雄報導】清晨車流尚未繁忙,楠梓區德民路與右昌街口卻發生一起汽車自撞事故。楠梓警分局於9月23日清晨5時許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員到場處理,初步了解駕駛疑因酒後開車釀成事故,警方依法進行酒測及後續調查,並重申酒後駕車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可能波及無辜用路人,切勿心存僥倖。

 楠梓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莊文裕指出,46歲許男駕駛自小客貨沿右昌街南向北直行時,疑似精神不濟自撞人行道行人號誌桿,所幸無人受傷。經檢測許男有飲酒情事,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當場移置保管,並吊扣駕駛執照及該車牌照,全案詢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楠梓分局呼籲,酒駕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切勿心存僥幸,落實「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記者蕭秀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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