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蕭秀貞/高雄報導】林園分局於114年6月10日20時56分,接獲報案在大寮區仁德路有車禍發生,大寮所及交通分隊員警立即到場處理,疏導交通。
現場為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仁德路西往東直行,至肇事地點時,自撞停於路邊電桿及民宅鐵門,林男送醫無大礙,酒測值為0,全案已依規定測繪、照相處理,詳細肇事原因有待鑑定。
林園分局大寮所副所長梁喬惟指出,林男無照駕駛部分將依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掣單舉發,另查該車為租賃車,已追查得知租賃者身分,將依法追究其相關責任。
另查車內乘客於事故發生後慌張收拾車內物品,員警到達醫院後,在28歲夏姓乘客身上查獲K他命(毛重5.86)、k盤一個,全案依毒品危害防治依法裁罰,駕駛部分已實施尿液採驗,俟尿液檢驗報告鑑定後依法處理。
林園分局呼籲,民眾應依規定取得駕照,切勿無照駕駛,以免危害自身與他人安全,相關違規行為將依法取締,保障道路交通秩序與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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