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分局回應瑞竹路違停案 提醒駕駛切勿併排臨停
【記者朱國維/高雄報導】針對有民眾於網路指出鳳山區瑞竹路出現違規停車情況,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副所長柯朝程今(2)日表示,經查分局並未接獲相關報案,但確有違停行為。
成功派出所副所長柯朝程說明,該違規行為已涉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4款,亦即未緊靠道路右側或有併排臨時停車情況,依法可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統計顯示,114年8月間警方於瑞竹路已針對違規停車告發6件。
鳳山分局呼籲,駕駛人臨時停車應緊靠道路右側邊線,切勿併排或影響交通順暢,以維護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