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鎮分局說明中山三路交通事故案

【記者朱國維/高雄報導】前鎮分局前鎮街派出所於5月16日00時許獲報上述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員警立即趕赴現場管制處理避免二次事故發生。

前鎮分局前鎮所所長李宗翰說明,肇事者為孫男(年約36歲)駕駛自小客車搭載林女(年約40歲),沿中山三路快車道北向南行駛,不明原因失控往右偏行,撞擊路邊停車(電動輔助自行車1部、普重機2部)並駛出路外,肇事駕駛及乘客全身多處擦挫傷,經119救護人員到場送醫治療、尚無立即生命危險。

所長李宗翰指出,孫男經呼氣檢測,超過法定標準值,除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舉發外,並以觸犯《刑法》第185-3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另林女於警方調查時堅稱自己為駕駛者,恐涉及《刑法》第164條頂替罪及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全案調查後移請高雄地檢署據以偵辦。此外,本案詳細肇事責任將由交通大隊進行後續分析研判。

前鎮分局強調,酒後不駕車,酒駕零容忍,民眾飲酒後千萬別有駕駛行為,以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為第一。

記者朱國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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