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秀貞/高雄報導】高雄大樹區學城路一段近日傳出行車糾紛,相關影像在網路流傳,引發熱議。警方調閱畫面發現,涉事自小客車並非遇突發狀況,卻在行駛途中臨時停在車道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規定,可處新臺幣6,000元至36,000元罰鍰。
仁武分局交通組巡官廖進水指出,已掌握車主身分,為45歲劉姓女子,並通知其到案說明,以釐清詳情。警方強調,隨意在車道上臨停不僅影響交通,更恐引發事故,提醒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仁武分局呼籲,用路人應尊重他人行車權利,避免因一時疏忽造成危險,共同維護道路秩序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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