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雅分局說明文橫二路與興中一路口糾紛案

【記者蕭秀貞/高雄報導】苓雅分局於4月17日8時30分許接獲通報糾紛,警方立即趕抵現場。經瞭解,謝姓男子(34歲)駕駛自小貨車行經文橫二路與興中一路口,遇到紀姓男子(60歲)未依規定穿越車道,雙方產生口角糾紛,謝男遂報案。

 民權路派出所副所長王家祥指出,員警到場釐清,紀男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可處500元罰鍰;另謝男遭現場檢舉紅線違停,違反同法第55條第1項第3款「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可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雙方皆由本分局當場告發,2人並於告發後各自離去。

 苓雅分局呼籲,民眾使用道路務必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分局將持續宣導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並針對案內路段加強違規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

記者蕭秀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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