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蕭秀貞/恆春報導】恆春鎮西門路小吃部18日凌晨3時許發生民眾糾紛,黃姓涉嫌人與陳姓民眾為朋友關係,因敬酒引起口角衝突,黃嫌心生怨念,遂教唆友人前往陳民住所,以汽油點燃現場機車,延燒至民宅客廳內,警方獲報後立即派遣快打警力前往查處與救災,現場多輛機車燒毀、無人受傷,警方擴大調閱監視器後,掌握涉案嫌疑人及車輛,旋即將犯嫌共4人逮捕到案,並通知相關涉案人員到案說明,全案依公共危險、毀損罪移送偵辦。
恆春分局副分局長黃基益指出,縱火案經查為黃姓涉嫌人與陳姓涉嫌人在當日午夜0時許,於小吃部內飲酒後發生口角,雙方因而心生不滿,便各自夥同其他犯嫌前往對方住所,毀損大門及車輛,黃嫌更以汽油潑灑陳嫌住家機車引發火警,警方隨即組成專案小組、擴大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犯嫌涉案事證後,報請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指揮並聲請拘票,旋即於當日下午緝獲相關涉案犯嫌黃○格(男,82年次,屏東縣人)、林○翔(男,74年次,屏東縣人)、陳○威(男,89年次,屏東縣人)、尤○杰(男,94年次,屏東縣人)共4人,並查扣犯案衣物,警方詢後將依涉嫌公共危險縱火、妨害秩序、毀損等罪嫌移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聲押。
恆春分局長黃文智呼籲,民眾發生口角或糾紛,應循理性管道調解,不應以暴力方式處置,對於糾眾對峙或聚眾鬥毆之犯罪行為,警方更不容許發生,對於本案雙方犯嫌之毀損及縱火行為,警方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以維護社會秩序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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