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口角遭檢舉交通違規 左營警依法告發

【記者朱國維/高雄報導】有關日前網傳影片,於114年8月22日17時許在本轄文慈、大中路口有兩部汽車因行車糾紛發生口角,經查發生地點為本分局文自派出所所轄。

   文自所副所長蔡欣妤指出,本案發生時雖並未報案,惟經檢視影片內容,黑色自小客車有行車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中間之行為,警方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5款予以告發,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另其未使用方向燈,違反同法第42條,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再查其違反同法第58條1項3款,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擁塞而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仍未能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警方檢視影片內容依法掣單舉發,並聯繫雙造到案說明,了解有無刑法上之侵害。

  左營分局呼籲駕駛朋友,行經車多路段應減速慢行,保持安全間隔距離,避免發生交通事故,遇有糾紛請撥打110報案。

記者朱國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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